12月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塑料餐具及袋),近期,项某红被罚款10万元、没收涉案的1714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据介绍,6月1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海南省禁塑办在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那央村委会珠良新村239-26号民房进行检查,民房房东和租户项某红均未到场。经那央村委会书记联系房东说明情况,房东同意请第三方开锁公司协助开门。执法人员在民房一楼查到一批《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包括360福碗、航空杯等37个规格品种共计1714箱,执法人员现场对涉案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进行扣押,现场未发现项某红存在经营情况,无违法所得。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指出,项某红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塑料餐具及袋)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据悉,针对项某红存在上述违法行为,10月3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项某红作出罚款10万元、没收涉案的1714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政处罚。

